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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单位表彰盛典活动评选办法

一、 评选主旨

根据全国整规办、国资委“整规办【2007】3号文件”,商务部、国资委“商秩字【2009】7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商秩字【2009】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指出要通过国家行业信用评价来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商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要通过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要积极主动推广信用评价结果;要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推动中国民俗文化行业交流、合作和发展,推广宣传文化产业优秀品牌企业,更好地推进整个行业向一个更为健康、良性的方向快速发展,大会将对代表企业进行表彰推介,届时国家部委领导现场授奖,数百家主流媒体传播宣传,以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 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商务部要求紧密围绕 :一、遵纪守法方面,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纳税;二、诚实守信方面,要品真质优、质价相符、杜绝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合同、履约践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三、制度健全方面,要在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并不断开拓创新等;四、诚恳规范服务方面,要具有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五、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要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倡导环保;六、要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等六个方面开展,由权威专家团、业界资深人士、相关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士联合对入围的企业和人物评审,并根据整体评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最终的结果。
三、 评选对象来源
由各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贸易市场开办者或有影响力的媒体,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向组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荐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由所在单位初评后推荐,最后由组委会统一上报专家评审团秘书处。

四、 评选程序

1、 推荐
(1)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由大会组委会授权的组织推荐单位厦门弘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推荐 ;
(2)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由各地行业协会向中国民俗产品贸易研究与开发委员会推介 ;
(3)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也可由中国民俗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网向大会组委会推荐;
(4)欲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整理材料向相关媒体进行报名,并转大会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
(5)满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整理材料向大会组委会报名并咨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转大会专家委员会评审。
2、 入围评选
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提出候选入围名单。
3、 候选公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相关网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网站、其他相关网络、报纸上进行公示,专家委员会对公示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选拔、评价。
4、 终评确认
专家评审团权衡公示结果,并上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审批,严格依照条件进行最终奖项确认。
5、 获奖通知
大会组委会以快递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获奖单位获得奖项荣誉。

6、集中推广

获奖单位中通过委员会组织的国家级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的将在大会官方网站及百余家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在商务部及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开展的全国诚信宣传教育和其他相关活动中,对本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商务年鉴》发布信用评价结果;专门印制《民俗产品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向驻外经商机构,驻华使领馆、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优秀企业。
要求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及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时,参考、认可评价结果,给信用良好的企业优惠和便利。委员会将建立交易数据交换系统,整合、利用上下游交易对象信用信息,为会员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他们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7、颁奖盛典
将由国家部委领导专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8、跟踪宣传
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长期跟踪宣传推广,重点培育、协助运营。
9、参选参评对象:
从事传统工艺制品、美术工艺品、宗教用品、民俗建筑装饰品、传统家具用品、往生用品、婚庆用品、民俗服饰、民俗特色食品、民俗特色用品、民俗旅游、创新的民俗生活用品等民俗产品行业的原材料供应、设备供应、生产、流通、经销、贸易、配套服务、媒体的企业及企业家代表、投资商代表、贸易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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