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荆楚岁时记》记载了一段神话传说: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汉代《淮南子》有:乌鹊填河而渡织女。《风俗通》有: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这样的习俗:七月七日白天杀公鸡,以免打鸣惊醒正在相会的牛郎织女。
七夕在汉代是个重要的庆祝日,因汉武帝的生日是乙酉年(公元前156年)七月七日诞生与漪兰殿。又传说元封五年(公元前110年)时,王母娘娘曾到皇宫会见过汉武帝。七夕正式定为国家节日是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朝廷宣布在全国实行夏历,并将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并明确:除夕、元旦、元宵、上巳、寒食、清明、端午、七夕、重阳及春秋社日、冬祭腊日等为节日,形成定制。
唐朝皇宫七夕要祭祀二星——牛郎和织女星。牛郎和织女被进一步神化,由被人同情的拆散夫妻变成能主宰天下耕作和织绣的神仙,成为上至朝廷下至平民百姓共同祭祀的神灵。
宋时七夕把牛郎、织女制成土偶泥人形象,摆在桌上供奉。除了泥制的还有木雕,甚或金银制品。宋元之际,七夕乞巧相当隆重,京城中还设有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世人称为乞巧市。
清代七夕的民俗活动除了沿袭历代流传下来的供“五子”、水浮针、看巧云、拜魁星、贺双星、求灵巧等,还增加上演《天河配》、《长生殿》节令戏。



